《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于2011年5月4日由卫生部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发布目的:加强药品上市后监管,规范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含进口药品境外制药厂商)、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一、为加强药品的上市后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三、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
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理解:一、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明确要求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报告。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确保药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能够及时被收集、整理和分析。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作为责任主体,需要按照规...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内 容:一、报告制度 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应严格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1号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积极做好本院使用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收集、报告工作。2.积极协助临床医师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及时收集、汇总按《药品...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该制度的核心目的在于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药品安全风险。具体来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包含以下几个关键点:报告义务: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等,在发现或者获知药品不良反应后,应当立即通过规定的途径报告。这是确保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