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第二章关于事故信息的报告要求如下:事故发生单位的报告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后,单位负责人需在1小时内将事故信息报告至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对于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还需在1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第二章 事故信息的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第二章关于事故信息的报告要求如下:
事故发生单位的报告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后,单位负责人需在1小时内将事故信息报告至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对于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还需在1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若事故发生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单位需同时在1小时内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报告要求:
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按照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同时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如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上报层级与时间要求根据事故等级有所差异,如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需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较大事故需逐级上报至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等。事故信息报告的内容:
应包含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措施以及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对于事故情况不明确的,应先报告概况,后续补报详细情况。在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负责报告的单位需依照规定及时续报。事故信息举报的处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事故信息举报后,应立即调查核实。下一级部门接到上级部门的事故信息举报核查通知后,需在2个月内报告核实结果。初步查证后的报告与通报:
初步查证后,负责查证的部门需立即报告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并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各部门之间应建立事故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沟通信息。2025-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