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是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法定报告主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十四条 药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督促会员依法开展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考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主体。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不良反应。发现疑似不良反应的,应当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故答案为A。
【答案】:C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辖区内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法定报告主体是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故答案为E。
以下不属于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包括: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投诉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这项制度主要是关于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反应进行收集、报告和分析的规范。虽然它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但并不属于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范畴。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更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