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单位:xxx司法所 报告时间:xxx年x月x日 尊敬的xxx司法局:根据我院(监狱、公安局)与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出的xx第xx号判决书(裁定书)的规定,社区矫正人员xxx应在xxx年x月x日前到我所报到,并开始接受社区矫正。然而,至今未见该人员到我所报到。特此报告,并请求贵局对此情况予以关注,并采取相...
如果您未按要求前往司法所报道,可能会面临以下后果:1. 缓刑或假释的期间可能会被撤销。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如果缓刑或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出现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如违反人民法院的禁止令、未按时报道或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仍不改正、收到司法行...
根据 xx第 xx号判决书(裁定书),社区矫正人员xxx 应于 xxx 年x 月 x日前到xxx司法所报到并接受社区矫正。现发现该社区矫正人员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特通报你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关于社区矫正对象XXX未到XX司法所报道的报告xx司法局:我司法所矫正对象XXX未在指定时间内向司法所报...
1、《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
会被收回监狱服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