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人大代表是由选民或选举单位选举出来的,其权利与义务都与选民直接相关,代表应该是受选民委托、替选民说话、为选民服务、受选民监督的。然而在实际生活中,选民与代表只有在选举过程中有近距离的接触,平时选民也只能在代表向选民述职时与代表交流沟通,之后便少有机会零距离接触到人大代表。关系的现...
1、选举承诺:人大代表在竞选期间会向选民做出一系列承诺,包括改善民生、推动发展、维护权益等,人大代表可以根据自己在任期内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向选民述说自己对这些承诺的履行情况。2、工作报告: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参与国家事务和立法工作,代表选民的利益发表意见和提出,可以根据自己在人大会议、委员...
人大代表要向人民述职源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的关系:在我国,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但我国人口众多,人民不能直接管理国家,所以选举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即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所以要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人大代表应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原选区选民的监督。
如果代表无故不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就没有履行选民的委托,辜负了选民的期望和信任。其所放弃的权利不单纯是代表个人的权利,而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为了促使代表积极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代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代表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人大代表的地位代表的地位由代表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