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是2014年8月31日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新修定通过的法律,原来的2002年11月1日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废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是2007年6月国务院发布实施的。两法出现冲突,应从新法,也就是按《安全生产法》为准。另《安全生产法》是上位法,《条例》是下位法,两法冲...
工业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经信部门是否会被问责,主要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及经信部门是否履行了其法定的监管职责。分析如下:监管职责的履行情况:根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主体包括各级政府和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如果经信部门作为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未...
法律主观: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行为人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被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法》第80条还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处理中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如果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情况,或者阻碍、干涉事故救援和调查工作,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交代,也是对法律的尊重和维护。通过严格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安全生产法》所提及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参与生产或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涵盖企业法人、不具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个人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同时包括合法与非法单位。《安全生产法》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指的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合法活动,也包括违法违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