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1. 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的名称、性质、规模、组织结构等。2. 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以及救援措施和结果。3. 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准确统计事故中受伤、遇难人员的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4. 事故原因和性质:分析事故发生的根本...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简要介绍: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营业务、规模等。安全记录:事故发生前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包括以往事故记录、安全检查情况等。事故类别、事故发生简要经过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类别:明确事故的类型,如机械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
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包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事故经过: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事故发展过程等关键信息。原因分析:深入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包括人为因素、设备故障、管理缺陷等。损失统计:统计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