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 事故的简要经过。(4)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 已经采取的措施。(6) 其他应当报告的...
一、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哪些1、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以下:(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2、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需详细描述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性质、规模、主营业务、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等基本信息,以便了解事故发生的背景和环境。二、事故类别、事故发生简要经过及事故现场情况 明确事故的具体类别,如火灾、爆炸、坍塌等,并简要叙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及事故现场的具体状况,包括环境、设备...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简要介绍: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营业务、规模等。安全记录:事故发生前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包括以往事故记录、安全检查情况等。事故类别、事故发生简要经过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类别:明确事故的类型,如机械事故、火灾事故、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