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的主要内容如下:制定目的与依据:为确保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管理与责任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条例。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但不包括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的主要内容如下:
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确保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效管理与责任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条例。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但不包括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及国防科研生产事故。事故等级划分: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以上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10至30人死亡,50至100人重伤,5000万至1亿直接经济损失。较大事故:3至10人死亡,10至50人重伤,1000万至5000万直接经济损失。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10人以下重伤,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报告要求:
事故报告要求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或谎报。事故调查原则:
事故调查应遵循实事求是和科学原则,查明事故详情,认定责任,并提出改进措施。政府职责:
各级政府需履行职责,事故所在地政府需支持并配合上级政府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工会参与与举报机制:
工会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需依法处理。违法行为处理:
对于任何阻挠和干涉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条例目的:
本条例旨在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维护公众利益。2025-06-03
cdw 阅读 6 次 更新于 2025-07-17 09:58:27 我来答关注问题0
词典网在线解答立即免费咨询

报告相关话题

Copyright © 2023 cidian.nuo5.com - 词典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