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当做的相关内容可以得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所以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应该是由人民政府进行批复。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新的标准中,将火灾定义为...
综上所述,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主要由消防部门负责,但在重大火灾事故中,可能会由多个部门联合调查并出具相关的事故调查报告。这样的调查机制有助于确保火灾事故得到全面、公正、客观的调查和处理。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处理。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
此类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调查,主要处理基层安全责任问题。认定逻辑:当火灾造成的人员死亡数量、重伤数量或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或超过某一等级的标准时,该事故即被定性为相应等级的火灾事故。例如,若一起火灾导致5人死亡、8人重伤且直接损失800万元,则同时满足“较大火灾”的死亡和重伤标准,最终按最高等级(...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