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具报告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需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这一过程现在通常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直接申请完成,无需纳税人亲自前往税务机关。2. 到地办登记 首次在业务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纳税人需携带《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跨区域涉税事项“已报告未报验”的状态意味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已经成功提交,但尚未进行报验登记。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的定义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是指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地区从事经营活动时,需要在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相关税务事项的申报和验证。这一过程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环节,确保了税收的合规...
北京纳税人跨省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业务,并已在经营地完成信息反馈的,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套餐业务】—【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套餐】—【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查询报告的状态,如未缴销可通过【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缴销】功能办理。
若纳税人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尚未完成需要延长跨区域经营合同日期的,对已开具未报验、已报验未反馈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可通过以下操作办理延期: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选择【项目所在地】或【状态】—【查询】—选择需要延期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点击【延期】。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合同的最新有...
在云厅就可以办理,逾期的要去当地税务机关办理;③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是根据项目分别办理的。④如果工程完工,但质保金发票还未开具,需办理延期,开完质保金发票后再进行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