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预算执行监督中的主要内容和职责包括以下几点:确保决议执行:确保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预算的决议得到严格执行,保证各项预算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核查预算收支:对预算收入的依法征缴、国库的收支管理,以及按照批准计划拨付预算资金的情况进行严格的核查与监督。全面审查预算管...
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责之一是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预算的执行。条例第三章详细规定了这一过程。县级以上政府需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将上一年度的本级决算草案提交给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并报告年度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人大常委会的财政经济委员会或相关机构可以听取政府相关部...
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主要遵循以下规定:预算调整的法定性:批准的预算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预算调整方案的编制与提交: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政府必须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应在当年七月到十月期间提交给人大常委会等待批准。预算调整方...
湖南省针对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述职评议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条例,旨在规范监督活动,确保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该条例依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制定,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条例规定,述职评议是对被选举和任命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于2001年9月29日通过。具体细节如下:审议通过时间:2001年9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其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该条例。实施时间: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标志着湖南省在预算审查监督方面有了更为严格和细致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