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个关于信访活动的案例分析,旨在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信访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某地区居民小张因为对当地政府的某项政策不满,受人煽动参与了信访活动。在信访过程中,小张情绪激动,采取了过激行为,甚至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最终,小张因为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受到了公安机关的治安管...
案例概述:2021年4月,某县信访局综合科干部滕某在准备迎检材料时,从某科科长王某处获取了一个个人移动硬盘。滕某在未与王某核实硬盘中文件存储情况的情况下,便将其连接到互联网计算机上,结果在拷贝有关文件夹过程中,不慎将3份“秘密”级工作简报拷入计算机内,被有关部门及时发现。案例分析:滕某...
典型无罪案例(广东惠州中院):被告人上访目的为解决土地问题,无非法占有故意;行政机关无人身权,未因上访产生恐惧;信访是合法权利,手段不当不构成敲诈勒索。五、量刑与罪名转化量刑特点:涉案数额较小,但刑期较重(可能与信访过激行为相关)。罪名转化:若不构成敲诈勒索,可能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如非...
案例索引:(2012)邯市刑终字第68号 基本案情:2008年8月5日,原审被告人杜某某乘坐火车前往北京,意图到国家信访局进行上访。下午5时许,杜某某到达国家信访局时,发现该单位已经下班。此时,邯郸市信访局驻京联络处的工作人员刘某某对杜某某进行了劝返,但杜某某并未听从劝说,反而与刘某某发生了争吵。
正常的信访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答案要点:核心判断:正常的信访行为,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威胁、要挟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分析说明:敲诈勒索罪的定义: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或者要挟方法,强行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案例详情:被告人陶维华、陶维全、毕道永、刘家军因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