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应按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审计委员会简介:是公司董事会中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有关财务报表披露和内部控制过程的监督。在公司董事会内部对公司的信息披露、会计信息质量、内部审计及外部独立审计等方面,执行控制和监督的职能。审计委员会产生背景:自1978年以来,纽约证券交易所已经...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应编制一份正式的报告给董事会,详细报告审计委员会在本年度所作的工作和发现的问题。这样的报告应包括:1.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效率和效果的总结。2.有关内部审计功能的有效性和对内部审计结果的反馈的总结。3. 与外部审计人员讨论有关他们在中报和年报审计中的工作和结果以及管理建议书的...
第三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按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并通报高级管理层和监事会。第三十五条 首席审计官和内部审计部门应按季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主要负责人报告审计工作情况。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会提交包括履职情况、审计发现和建议等内容的审计工作报告。第三十六条 首席审计官和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事项结束后,应及...
规划审计计划,如确定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审计计划。监督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包括内部审计、财务报告等。向董事会和监管机构报告相关事项,涵盖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及审计结果等。隶属关系:审计委员会通常隶属于董事会,服务于董事会,而非直接对股东大会或监事会负责,以确保其独立性。胜任能力:委员需具备诚实...
公司单位审计机构及审计队伍的建设、管理及评价由公司审计部拟定管理办法,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公司单位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内审机构”),配置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以下简称“内审人员”);或设置内部审计机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内审人员,协助企业管理层加强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