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已经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河南省平伍御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6·21”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立胜煤矿“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等三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做出了批复。经调查认定,这三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均为责任事故。依...
河南平顶山煤矿火药爆炸事故的国务院对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
国务院已经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河南省平伍御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6·21”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立胜煤矿“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等三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做出了批复。经调查认定,这三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均为责任事故。依据相关规定,共有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了严肃处理,并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6·21”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该事故于2010年6月21日1时22分发生,造成49人死亡、26人受伤(其中9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了1803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为非法私制硝铵炸药自燃,引发了高温气流和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的产生,导致井下作业人员伤亡。间接原因包括该矿的非法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相关部门的查处不力等。
在追究责任方面,共有3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包括矿长、总包工头、投资人等。另外,32人受到了党纪、行政处分,包括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等。此外,还依法关闭了兴东二矿,并没收了该矿非法生产所得,相关证照也被依法吊销。
国务院要求河南省人民政府要深刻检查,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这起事故的处理再次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以及对非法生产行为的严厉打击。2024-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