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并未明确规定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频率。大额交易报告是在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方式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是金融机构应当在按本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操作规程确认为可疑交易后,及时以电子方式提交报告。金融机构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公布,颁布日期为2016年12月28日,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是中国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规定,对2006年发布的相关办法进行修订后形成...
报告时间与主体:金融机构应在大额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电子提交报告。部分机构通过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由银行机构提交;不同交易途径对应不同报告主体。可疑交易报告报告情形:金融机构怀疑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时,不论金额大小均需提交报告。监测与评估:金融机构要制定并定期评估完善交...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必须严格遵循《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报告和管理,具体要点如下:一、大额交易报告 范围界定:涵盖现金交易,当转账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或外币1万美元时,需进行报告。 报告时限: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电子报告。 例外情况...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有两个版本,2006年版颁布日期为2006年11月14日,2016年修订版颁布日期为2016年12月28日。200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经200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