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提交环评机构审批,获得审批意见后,方可进行施工许可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提交环评机构审批,并获得环评机构的审批意见后,再提交...
根据《环评法》第17条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必备内容:(一)建设项目概况;(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六)...
您要问的是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的哪一阶段报批?可行性研究阶段。根据查询《环境保护法》得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与主体过程同时设计,而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形成的书面文件。
行业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预审,属于从行业角度的预先把关,负责预审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提出审查意见并对审查意见负责。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最终应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并对最终审批结论负责。至于哪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