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的内容有:①基本情况和数据表;②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开标记录;④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⑤废标情况说明;⑥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⑦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⑧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⑩澄清、说明、补正...
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的内容不包括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一、评标介绍:评标是指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的行为。评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十分重要的阶段,评标是否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决定着整个招标投标活动是否公平和公正。评标的质量决定着能否从...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还应在...
较正式的包括:项目概况、工程量(货物清单)、投标方单位名称、评标情况(投标文件符合性及投标人资格、资质、资信情况、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对合同条款的响应、评标结果)、评标人员签字表。一般的就是项目概况、评标结果(排名)、评标小组签字。
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年7月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第12号令发布)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