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的主要内容如下:目的:本办法旨在规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确保国资委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的资产质量、经营效益状况。依据: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以加强...
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的主要内容如下:
目的:本办法旨在规范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确保国资委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的资产质量、经营效益状况。
依据: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以加强财务监督。
适用范围:企业编制上报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需遵循本办法。这里的“企业”指的是国资委所出资的企业。
报告内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企业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依据统一的编制口径、报表格式和编报要求,结合会计账簿记录和相关财务会计资料,编制上报的文件。它主要反映企业年末结账日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年度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基本经营情况。报告由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年度报表附注和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构成,还可能包括国资委要求上报的其他相关生产经营及管理资料。
审计要求:除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企业外,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报表附注需按照国家规定,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作为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必备附件,需与报告一同上报。
监督与管理:国资委依法监督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审计质量,并对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这确保了国资委能够得到准确、全面的财务信息,为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决策提供支持。
2025-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