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目前仍然有效,且没有修订过。分析说明: 法律效力层次:根据中国的法律层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作为国务院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属于行政法规,其法律效力低于宪法和基本法律,但高于部门规章等。 与会计法的关系:《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效力低于《会计法》,但高于其他会计...
现行有效: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为了规范企业的财务会计活动,确保企业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而制定的,至今仍然有效。规定调整: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为新的法规或者政策而有所调整,但总体来说,这一条例的框架和核心要求仍然是现行有效的。重要作用: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和...
结论是,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保持着其有效性,未经过修订。其效力地位介于国务院颁布的《会计法》和财政部的会计准则之间。新准则的发布可能会使旧准则失效,但不会影响条例本身。如果准则与条例有实质性的抵触,国务院有责任修订条例,并确保其溯及力。例如,关于收入的定义,条例定义为...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目前仍然有效。该条例的主要目的和作用包括: 提供决策有用信息:财务会计报告应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投资者、债权人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帮助他们做出理性的经济决策。 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财务报告还需展现管理层在资产管理和利用方面的表现,...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条例,其效力低于《会计法》,但高于其他会计法规。会计准则是财政部颁布的,属于部门规章,其效力低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因此,新准则颁布可以使旧准则当然失效,却不可能影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法律效力。而且,新准则中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