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擅自使用的法律后果:在司法实践中,若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则视为发包人认可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但这一认可并不包括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换言之,发包人擅自使用,等于默示建设工程已发生竣工验收的法律效果,但此推定仅限于除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之外的部分。承包人...
最高院关于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的法律后果的5条判决意见如下:未经验收擅自使用仅推定质量合格,不免除承包人保修义务最高院在青海临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中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案中明确,承包人对工程的质量责任包括施工中的质量返修责任及验收合格后的保修责任。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
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后,又提出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的请求,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不支持发包人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并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同样不予支持。但承包人需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
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应认定已竣工验收合格。分析说明: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这意味着发包人需承担提前使用带来的风险,包括工程质量风险。建筑项目必须经过竣工验收才能交付使用,这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