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组应提交论证报告。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1、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3、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
结论:在建筑施工中,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有效性和实施,需要经过严谨的专家论证审查流程。施工企业需要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团队对专项方案进行详细审议。专家小组需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这份报告对于方案的修改和完善至关重要。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并审阅了经过专家修改完善的专项方案后...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
施工单位在完成内部审核后,将专项方案提交给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将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在监理单位确认无误后,专项方案才能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方案需要进行重大修改,施工单位应依据专家论证报告进行调整,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在方案正式实施前,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