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关于开展20xx年四川省环境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川环发〔20xx〕117号)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市^组织人员对环境统计工作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环保系统统计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保证环境统计工作有序推进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环境统计工作,...
统计工作自查报告
环境保护厅:
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关于开展20xx年四川省环境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川环发〔20xx〕117号)文件要求,我局会同市^组织人员对环境统计工作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保系统统计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保证环境统计工作有序推进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环境统计工作,将其落实到区县及相关科室,并由专人负责,以确保环境统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此外,我局还不定期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环境统计工作,制定计划、研究对策、确定方案,并在人力、物力等方面提供保障。
(二)组织培训,严把数据质量关
为强化数据填报质量,我市及时召开了全市环境统计工作布置会;举办了环境统计业务知识培训会,对新版本的统计软件进行了培训,明确了统计、审核口径和工作时间进度要求,并要求区县环保局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有关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了培训。此外,为确保统计数据的\'法定效力,我局着重对填报表格的规范性、相关数据的逻辑合理性、上报数据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进行了细致审查,并与统计部门进行了对接。
(三)规范运行,环境统计制度执行体系畅通
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对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要求,我市环保系统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境统计报表收、审、汇总、上报的体系:市属及以上企业环境统计年报表,由总量科负责发放、收回和初审;其余年报表由各区县环保局具体负责。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我局对各区县环境统计年报表上报数据进行了详细审核,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修改,对突变指标及时反馈并分析查找原因。至今,我局未发现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拒保、迟报环境统计数据的行为,无泄漏国家秘密和调查对象商业秘密的行为。
依据环保部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我局及时、规范、定期发布全市的污染减排信息、环境统计信息和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并组织有关企业开展自行发布工作。
(四) 保障有力,提升环境统计工作水平
2024-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