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要求的主要变化如下:一、编报时间调整 时间节点提前:中央部门需在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审核汇总;省级财政需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审核和汇总;各地监管局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上传分析评价报告。二、编报通知新变化 决算、资产数据预置系统:鼓励将部门决算、预算绩...
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填写要点如下:新增内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更新及执行情况:需详细阐述单位在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更新内容以及实际执行情况,展示制度完善的进展。报告指标调整:内部控制评价形式:分为自我评价和外部评价两种,需分别进行报告。新增内容:包括财务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需...
综上所述,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要求的变化旨在提升内控报告的编报质量和实用性,强化内控工作在各个层面的覆盖,以及加强内部控制与财务监督的融合,以适应现代化管理和监管需求。
为积极响应中央关于财会监督的最新要求,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效能,根据财会管理制度和财政部的最新通知,现就2023年度全省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做出如下规定:首先,各级单位需深刻认识内部控制工作的新挑战,提升政治站位,完善流程体系。务必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全面参与,遵循‘应报尽报’原则。各级...
需要。国有银行、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必须按照2023年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进行内控建设,并且要定时披露《内控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是指管理当局依据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标准对本企业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后,将结果提供给外部信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