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单位需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将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如需延长,须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则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房屋征收部门...
房屋拆迁评估报告有效期为多长时间?是那条法律规定?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拆迁房屋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是由委托人与评估机构协商确定的。这表明,报告的期限并非固定不变,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在选定或确定评估机构后,房屋征收部门通常会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委托书需明确记载委托人的名称、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信息。
评估委托合同则需详细列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事项。此外,合同还应说明委托人应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及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在房屋拆迁补偿流程中,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会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随后,区、县政府机关将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同时,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也将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
被拆迁单位需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将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如需延长,须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则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房屋征收部门将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若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且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则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最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需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2024-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