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我合同段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评定汇总,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合同段工程质量自检评定得分为98、2分。合同段质量等级为合格。
工程质量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一、工程概述
本合同段位于钟祥*滩镇和柴湖镇。本合同段线路起于钟祥*滩镇绿林村,起点桩号K146+700,路线在K147+600经过罗集乡砖瓦场取土乱掘地,在K148+500进入柴湖*原区,路线沿钟祥市柴湖镇芦席村、郑家集村。天堂村、凌楼村、黄岔堤村经过,本合同段路线终点K159+000,路线全长12、3公里。本合同段共有路基土石方185万立方;大桥4座;中桥5座;汽车天桥1座;互通跨线桥1座,分离式立交桥1座,明通道12座;暗通道及管涵25道;防护工程:浆砌片石23985立方,浆砌排水沟22119立方,软基处理:湿喷桩582253延米,塑料排水板638822延米。
二、单位、分部工程划分
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附录A的规定,结合本合同段的实际情况,单位、分部工程划分如下:(详见附件1:单位、分部工程划分)
三、评定过程及依据
评定工作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20**)进行,合同段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此次交工工程质量自检评定过程如下:
1、进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分,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单元,采用100分制。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相应分部工程的评分值,对划分存在子分项、子子分项的项目,对分项工程在子子分项评分的基础上进行分项工程汇总,得出分项公测后的评分值。
2、进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项工程评分值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规定要求评分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不小于75分为合格;机电工程、属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分部工程所属各分项全部合格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不合格。
3、对质量评定情况进行了汇总。(详见附件2:合同段工程质量自检评分汇总表)
四、自检结论
通过对我合同段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评定汇总,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合同段工程质量自检评定得分为98、2分。合同段质量等级为合格。
2024-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