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在2013年3月7日,公安部消防局发布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明确了火灾高危单位的评估要求,规定这些单位应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并在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这一导则的出台,为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在法律法规方面,《...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六加一”工作如下:1.消防安全评估报告;2.消防安全承诺书;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4.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检测报告;5.油烟道清洗报告或记录;6.员工培训记录及培训照片;7.志愿消防队名单及灭火设施器材清单,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照片。
1.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重点单位需要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信息,确保这些关键岗位的人员能够胜任其职责。2.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报告备案:重点单位应对其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的每年年底,将年度检测记录报当地消防机构备案。检测对象包括全部消防设施系统设备、组件等。消防评估分:1、区域消防安全评估;2、建筑火灾风险评估;3、建筑性能化防火设计和评估;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评估的意义:1、消防安全评估是政府部门通过专门...
(一)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制度。各重点单位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备案(由于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还未完善升级。各重点单位应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