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状范文:上诉人信息: 上诉人:张三,女,汉族,1975年某月某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潇湘市香雨区×路×号×栋×门×房。被上诉人信息: 被上诉人:李四,女,汉族,1973年某月某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南越省鹏城市景田区×花园×房。 被上诉人:王五,男,汉族,1973年某月某日出生,身份证...
民事上诉状 范文 民间借贷纠纷
民事上诉状范文:
上诉人信息: 上诉人:张三,女,汉族,1975年某月某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潇湘市香雨区×路×号×栋×门×房。
被上诉人信息: 被上诉人:李四,女,汉族,1973年某月某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南越省鹏城市景田区×花园×房。 被上诉人:王五,男,汉族,1973年某月某日出生,身份证住址:穗城市海地区×路×号×房。
上诉请求: 请求撤销原一审判决第一项,改判上诉人张三不承担还款责任,无需向被上诉人李四支付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 请求撤销原一审判决第二项,改判上诉人张三不承担责任,无需向被上诉人李四支付律师费5万元及担保费2094元。
事实与理由:
一、涉案债务属于王五的个人债务,上诉人不应承担清偿责任
上诉人对涉案借款完全不知情:涉案《借款协议书》上仅有王五一人的签字,没有上诉人的签字确认,且涉案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上诉人也未因此受益。签订协议时上诉人已与王五分居:王五在签订涉案协议前后,未征得上诉人同意,擅自与李四签订协议。借款本金数额巨大,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李四诉请的借款本金数额高达200万元,显然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之所需。二、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缺乏证据基础
一审法院依据邦达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认定事实错误:上诉人只是邦达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并未参与邦达公司的日常运营,也未从邦达公司领取分红等收益。邦达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王五。涉案借款未用于邦达公司经营:接受涉案借款的银行账户是王五的个人账户,并非邦达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李四也未提交证据证明涉案借款实际用于邦达公司的日常经营。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严重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予以改判。望二审法院查明事实,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2025-05-01